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企业应对用水质量进行控制。屠宰与分割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流程需要,应在用水位置分别设置冷、热水管。清洗用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消毒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急宰间及无害化处理间应设有冷、热水管。加工用水的管道应有防虹吸或防回流装置,供水管网出水口不应直接插入污水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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