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乡镇在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乡镇管理

汉寿:“三个严格”加强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工作

时间:2022-06-16 作者:佚名 来源: 红星网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力抓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成效,汉寿县委组织部严抓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工作。

  严格程序,规范党籍管理。拟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的工作提示》,对短期因私(探亲、治病、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出国(境)长期定居等情形的党员党籍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由于学习、就业、探亲、求医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出国(境),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需办理保留或停止党籍手续,包括党员本人申请、党支部审核、基层党委审批、县委组织部备案。书面材料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共产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以及入学通知书、劳务合同、亲属邀请信、护照等有关材料复印件。目前,全县已有76名因私出国(境)党员完成保留党籍审批备案。

  严格防范,加强日常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党性修养,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针对性地对出国(境)党员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外事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因私出国(境)的党员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定期把在国(境)外的表现情况向关系所在党组织汇报。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国(境)党员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发生。保留党籍的党员从国(境)外按期返回后,应当在1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恢复组织生活,经所在党支部初审、上级党委批准以及县委组织部备案,如其在国(境)外期间确无问题,即可恢复党组织生活。从国(境)外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恢复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严格把关,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基层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跟进落实党员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关爱服务工作,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办理出国(境)程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加强日常联系教育。对不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严的党组织予以通报,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通过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抓好因私出国(境)党员管理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6/01/137800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在线网 zgxzzx.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05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