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灵川县水产品养殖环节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3月26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县重点水产养殖企业开展监督抽检。
监督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进行抽样,实行现场打捞、取样、制样、样品现场封存,确保了监督抽查抽样的规范性、有效性。同时,对养殖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记录档案、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并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此次抽检了3家水产养殖企业,共计6个成鱼样品,涉及鲤鱼、草鱼、鲟鱼3个品种。
灵川县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强化养殖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防范质量不合格水产品进入市场,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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