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两岸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得怎么样?”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开展以“低碳生产·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巡林巡河活动。
活动中,“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巡河组,沿典农河采取徒步巡查与无人机巡查结合的方式,重点查看河道水质、岸线保护、排污监管、农业废弃物处理等情况。针对在典农河西侧,银兴路南侧一处林地发现的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现场通知相关责任管理单位立即清理,并要求强化巡护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侵占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河长制”“林长制”不是挂名,而是“挂责”。2025年以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自主巡查或与河长办、林长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巡河巡林的方式,共巡河9次巡林2次,巡查河道38公里、林地400余亩。通过公益诉讼立案办理涉及河道水环境污染、侵占河道岸线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推动清理河道1.9公里,清理垃圾1处,实现了“协同共治”的护河护林模式。
在巡河沿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同步开展。检察人员通过发放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沿岸群众讲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作用、“凤鸣黄河·检护安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品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等,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河道保护,主动拨打“12309”检察热线举报污染破坏问题。
“原来随手丢的垃圾可能影响整个黄河水质,以后一定注意!”一位市民在听完案例讲解后感慨道。
从巡河现场的“脚步丈量”到宣传一线的“法治浸润”,从“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联动落实到“品牌引领”的共治升级,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正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书写检察答卷。
今后,该院将不断释放“凤鸣黄河·检护安澜”品牌效应,细化实化“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不断提升河湖保护和林草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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