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牵头编制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技术规范》(DB32/T4977-2024)、《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接入技术规范》(DB32/T4978-2024)两项智慧农业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1月27日开始实施。
两项地方标准紧密结合我省智慧农业发展实际需求而编制,颁布实施后,不仅为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和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接入提供规范性指导依据,也为全国智慧农业标准化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标准立项以来,省农业农村厅依托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苏农云”)项目建设,组织相关科研单位、企业,围绕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接入两方面分别组建标准编写组,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及文献资料,研究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及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物联网平台运行机制编写相应的标准规范,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接入技术指标提出相应要求。
《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技术规范》重点围绕满足江苏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数据共享的有效性、及时性、规范性等需求,规定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的体系架构、功能架构、共享业务架构和网络安全要求。《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接入技术规范》围绕促进农业物联网数据的有效管理、共享和利用,规定了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在农业生产环节监测数据的接入范围、接入流程、技术要求、参数标识规范和安全要求。
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本次制定的两项标准均属于领域内全国首创,对推动全省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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