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抽选组建专家组,按照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遴选出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作为福建省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21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
厅人事处:0591-88367397
厅机关纪委:0591-8781190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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