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费率取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编制规程》DB32/T3723执行。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时执行最新规定。
2、工程量计算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按照建筑物初步设计的几何轮廓尺寸算得的工程量。
3、主要材料及设备等基础价格参照最新《造价信息》确定,概算定额中没有给出材料单价的主材等的费用,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询价。
4、考虑高标准农田工程实际特点,泵站、桥梁、涵闸、渡槽等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导流、截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费用总额不超过单体工程第1~3部分费用之和的10%。
5、准确套取设备安装定额,合理确定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变压器、水泵、电动机、各式启闭机、金属闸门、喷微灌设备等)的设备费及安装费,安装费不得超过设备原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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