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2023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监管和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计划安排,农业农村部将监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水产品兽药残留状况,排查市售用于水产养殖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未经审批投入品的安全风险隐患,监测特定养殖海产品中风险物质含量。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种水生动物疫病进行专项监测,对3种水生动物疫病开展调查,并对草鱼相关病害开展研究。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养殖水产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殖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实施全程监管。同时,结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实施,提升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意识,推进源头治理。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yncj.zjk.gov.cn/content.thtml?contentId=19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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