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农牧发〔2023〕191号 签发人:邱军
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现将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23〕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23〕248号)
通辽市农牧局
2023年6月10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在线网 zgxzzx.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