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临农(肥料)罚〔2023〕2号
| 杨**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产品案 | 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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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产品案 | 处罚种类: 1.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 处罚依据: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 处罚程序:普通程序 | 15日内持《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2023.5.15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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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农(肥料)罚〔2023〕3号
| 阜阳**农资有限公司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产品案 | 阜阳**农资有限公司 |
| 李* | 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产品案 | 处罚种类: 1.罚款人民币伍仟圆(5000元)。 处罚依据: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 处罚程序:普通程序 | 15日内持《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2023.5.15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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