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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接到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时间:2023-03-13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先锋网

  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档案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的,应通知党支部补报有关材料。

  (2)经审阅材料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应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和听取有关意见时,对情况的来源要力求准确、可靠,防止偏听偏信。

  (3)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4)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入党材料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来源:共产党员网


原文链接:http://www.tjzzb.gov.cn/dwzs/202303/t20230309_9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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