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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推动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民心

时间:2022-08-07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坚持把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有力贡献。

  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两个维护”贯穿始终。督促驻在部门成立民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和厅务会议专题研究,对专项整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为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涉及民政的重点工作,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揪心事、烦心事,紧盯重要环节、强化监督执纪,着力加强对民生领域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做到责任扛到肩上,监督落到实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摸底排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基础上,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督促制定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形成了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运行规范、行之有效的衔接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紧盯问题短板,把强化监督执纪贯穿始终。深入分析研究民生领域存在风险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排查行动,与驻在部门有关职能处室组成专项督导组,深入县(区)实地督导,加大对涉及救助领域存在问题和重点线索查处力度,处理违规案例,纠正违规救助,清退违救资金,全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55662户90004人,其中清退“关系保”“人情保”对象357户423人,清退“政策保”对象632户1012人,清退其他不符合条件对象54673户88569人。在全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基础上,再次印发检查安排方案,牵头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13个区直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抽查检查吴忠利通区、红寺堡区和青铜峡市等市、区,以点带面,抓长抓常,确保惠农惠民资金落在农民手上,用在农民身上,支持农业发展。发挥“审计整改”“财务检查”联动作用,紧盯审计部门对全区民政系统近两年救助补助资金全覆盖审计反馈4类15个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同驻在部门相关处室组成调研督导组,对问题“一对一”逐条研究,“点对点”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有力纠治了个别地方民生资金的使用乱象,保证了救助资金救在关键处、助在难点上。

  深化标本兼治,把抓好长效治理贯穿始终。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规律,先后制定驻厅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对在专项治理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驻在部门党组,并督促驻在部门职能处室服从大局,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督促驻在部门联合自治区财政厅、银保监局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救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定规矩、划红线,确保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救助救到最需要的群众。督促驻在部门建议自治区政府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列入自治区民生实事,从今年1月起,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分别由每人每月600元、每人每年4560元分别提至650元、5520元,惠及全区50万群众。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6类20条“硬核”措施,助推全区“稳保促”战役落地见效,有力发挥了民生救助兜底保障作用。(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8/t20220804_579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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