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近年来,滁州市凤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聚焦“选用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三个方面,不断擦亮干部监督从严底色,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内生动力。
强化选用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制度要求,确保干部选任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过程严密,把好“入口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制定出台《凤阳县科员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制度》,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选拔任用科员职务干部时,工作方案须报经县委组织部先行预审,得到批准后,方可启动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此举把监督关口前移,对各单位科员职务干部选任进行“健康体检”,从源头上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审查、任中核查和离任检查,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要求,将“一报告两评议”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加大日常监督,提高廉洁从政“抵抗力”。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干部“特别监督档案”,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提供依据。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针对干部存在“躺平”思想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全覆盖开展干部作风“大调研”行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个别谈话等方式,收集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相应单位,让“躺平”干部“躺不住”,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重点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与谈话对象充分沟通、核实情况,力争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密切注意干部在关键时期表现,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借力巡察监督,下好联动协作“一盘棋”。强化日常监督的政治效果,积极探索选人用人监督与县委巡察深度融合,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检查重点、规范检查程序,实现巡前信息共享,巡中协作配合,巡后齐抓共管,做到全程协作、通力配合,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合力。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中,聚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动态掌握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各项情况,为领导干部画像,精准、科学、有效地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精准性。专项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用人问题,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纠正,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反馈给巡察组,由县委组织部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规范工作、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县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丁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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