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洛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博文(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博文简历
胡博文,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湖北大冶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1.12—2010.08历任洛阳市财会学校助理讲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研究室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政治部副主任、立案庭庭长、民四庭庭长;
2010.08—2012.02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2.02—2013.01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3.01—2021.02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群众工作专员,执行局局长;
2021.02—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在线网 zgxzzx.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