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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问答

时间:2022-05-12 作者:佚名 来源: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1.什么是生物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规定,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2.什么是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可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

      3.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要求?

  国家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符合生物安全国家标准和要求。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病原微生物如何分类?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5.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有哪些?

  第一类:口蹄疫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猪水泡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非洲马瘟病毒、牛瘟病毒、小反刍兽疫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痒病病原。

  第二类: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绵羊痘/山羊痘病毒、蓝舌病病毒、兔病毒性出血症病毒、炭疽芽孢杆菌、布氏杆菌。

  6.实验室生物安全如何分级?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等级最低,四级最高。

  生物安全一级:适用于操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生物安全二级: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生物安全三级: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生物安全四级: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7. 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要求的实验室等级?

  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在相应等级的实验室进行,低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不得从事国家病原微生物目录规定应当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8.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主要有哪些?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法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部门规章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 种保藏管理办法

  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205/t20220506_726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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