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猪、牛、羊、禽等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强化规模畜禽场的动物防疫责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防疫工作责任体系。市畜牧兽医站根据《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写《2022年如皋市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状》,并下发给全市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工作目标,细化畜禽免疫程序,梳理好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签订责任状能进一步明确防疫主体责任,有效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规范防疫措施,更好地发挥规模养殖场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撰稿人: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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