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省厅的科学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和洪涝灾害叠加影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圆满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实施2021年度农田建设计划。现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项目自我评估,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总体情况
1.圆满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1.5万亩, 共涉及歙县、休宁县、祁门县3个县7个乡镇23个行政村,分为五个建设项目。项目投资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66万元,省级财政300万元,市级财政117万元,县级财政367万元。3个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今年5月底全部建成,7月份完成市级验收,11月份接受省级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全市共修建衬砌明渠17.52公里,修建农桥13座,维修塘坝5座,拦河坝9座,修建田间道路12.8公里,新增耕地实施面积6.33亩,建耕质量监测点1处。
2.顺利实施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2021年度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万亩,计划投入建设资金56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566万元,省级财政1493万元,市级财政250万元,县级财政1316万元,计划开展土壤改良2.276万亩,塘坝整治18座,小型拦河坝23座,疏浚沟渠3.144公里,衬砌渠道41.798公里,建设田间道路24.206公里。目前,中央、省、市、县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工程建设已提前全部完工。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自评情况
对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农业农村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办〔2020〕157号)附表“2020年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六类十四项评价指标(总分100分,自查自评得分100分),现逐项说明如下:
1.前期工作(8分)。
一是及时分解任务。我市在抓好项目前期落实的同时,主动对接省厅和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征求年度任务,在省厅下达年度任务的同时,及时进行落实,2020年初,下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黄农〔2020〕9号),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建设进度与质量控制措施,全市计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万亩,其中歙县0.5万亩,休宁县0.2万亩,祁门县0.8万亩。
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农田“最后一公里”项目合并,并且首次纳入民生工程进行管理,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办法与资金筹措办法,市民生办下发《农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与《农田建设工程运行方案》,全市农田建设任务2.5万亩,除徽州区没有任务外,涉及其他6个区县13个乡镇29个行政村。分为10个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5625万元,亩均投资2250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000元/亩、省财政625元/亩、市级财政100元/亩、区县财政525元/亩)。
二是及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1〕5号),市及各区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项目规划设计前期,对接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建设地点,深入实施地点,征求群众意见,初步落实建设内容,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科学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坚持“四个结合”,重视环保理念,构建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全市项目初步设计于5月底全面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从市高标准农田评审专家库抽取工程管理、水利、交通、财务、造价等5名专家形成专家组,于6月完成初步设计市级评审与批复工作,同时将全市初步设计审批、年度建设计划等一并上报省厅审核备案。
三是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监测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市及各区县同步月度进度、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填报。同时,为全面完成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录入,组织各区县具体负责填报工作的人员,开展了全市数据集中录入。
四是优化储备项目。各县区均能按照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合理选点布局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并参考上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储备一批耕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区域,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年度项目库,并及时上报省厅备案。全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包含5个项目,建设规模1.5万亩,涉及歙县、休宁县、祁门县。2021年度项目库包含10个项目,2.5万亩,涉及屯溪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六个区县。2022年度项目库,建设面积3万亩,涉及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所有七个区县。
2.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
一是完成建设任务。全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1.5万亩所有建设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接受了市级验收与省级抽验;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2.5万亩也已提前完工,较好完成上级赋予我市的建设任务。
二是工程质量优良。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牵头协调,紧盯项目业主,强化工程督导,把握建设进度,严保工程质量。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区县“互学互评”活动,以评促改,以学促进,不断提升工程质量。从2020年已建项目检查看,我市工程质量优良,符合设计要求。项目区注重生态理念,工程环保美观实用,部分沟渠采用浆砌石,塘坝用锁块防护,水渠用卵石砌就,生产便道铺设石板。桥、涵、渠、路工程配套建设布局得当,基本实现了“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治理目标。
三是耕地质量得到提升。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建函〔2019〕928号)要求,我市完成了《2021年耕地质量评价报告》,各县区结合实际,整合秸秆还田项目资金,用于地力培肥,通过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改善了项目区土壤地力,提升了耕地质量,项目区覆盖率达90%。
另外歙县积极争国家项目,大力开展退化耕地治理工作,承担了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项目。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通过施用碱性肥料、种植绿肥,采用秸秆还田+绿肥+石灰质物质等方式,摸索出和合我市土壤酸化治理措施。
3.资金投入(总分25分)。
一是财政资金。全市2020年度建设任务1.5万亩,计划投资总额为2250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投入,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66万元、省级财政300万元、市级财政117万元、县级财政367万元,中央、省、市、县资金均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为确保农田建设充足,继已拨付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市级配套117万元,再拨付高标准农田项目提高30%配套比例资金35万。2021年度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万亩,计划投入建设资金56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566万元,省级财政1493万元,市级财政250万元,县级财政1316万元,目前,中央、省、市、县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社会资金。2020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开始就注重与现代农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歙县通过家庭农场以及生态水肥一体化,祁门县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形式,黄山区通过发展特色产业的形式,共吸引社会资金约5000万元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4.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
一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验收是市级重要工作职责,为扎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成立由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田建设科负责组织安排,未承担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4个区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市级验收组,并且制定了验收方案,明确验收范围与条件,验收内容与方法,下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黄农函〔2021〕138 号)。7月中下旬,验收采取听汇报、查内外业、开展群众随访、意见反馈等方式,完成了对三个县5个项目的验收与考核。验收取得良好效果,促进了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二是及时完成上图。在项目立项时,主动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对接,确认项目区能够上图入库。在编制初步设计时,严格按照上图入库要求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拐点坐标、面积等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已在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完成上图入库。
三是完成新增耕地。我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部分水毁良田被修复,滩涂变良田,高塝旱地成为水源有保障的耕地,新增了耕地面积;通过塘堰沟渠修建,农田排灌畅通,水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做到旱能保,涝能排,增强了抗灾保丰收能力,提高了耕地等级。
2020年度歙县郑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新增耕地建设6.33亩,并经自然资源部门认可,出具了确认函。
5.建后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市县均制定了管护办法和管护制度,工程移交管护情况落实较好,工程均已登记造册并移交至项目乡镇,并经项目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乡镇、项目所在村组共同参与,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人。为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于2020年度、2021年度均专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资金35万元,每个项目区县各5万元,同时要求各区县进一步强化管护资金投入,巩固农田建设成果,确保工程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各县区正按照要求落实管护制度。
6.日常工作(10分)。一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黄山市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经济工作分析会上就农田建设工作专题进行强调与部署,分管市长在农田建设关键时期召开农田建设现场会,职能部门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同时,全面贯彻落实省厅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和洪涝灾害叠加影响,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各项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工程调度,采取一月一汇报、一周一调度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每月按时上报系统数据,通过及时汇总、序时监测、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印发《黄山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且实行挂图作战,将旬进展情况标注上墙,时刻关注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加强工程督导,在日常工程监管中,运用无人机、回弹仪、滚轮测距仪、工程相机等设备强化工程监管,采用工程相机记录现场工程建设情况,使用回弹仪检查路沟渠桥涵闸建设强度,运用小飞机录制小视频展示工程建设前后成果。三是注重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农田建设良好氛围,在项目地点落实上,召开村组群众代表会议,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项目批复前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项目招投标时向社会公开招标,施工单位在项目现场建立项目部,搭建项目宣传门楼,竖立项目公示牌,介绍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托广电台、报社、标语等传统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投放、短视频等新型媒体,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手段,报道项目建设动态和典型,扩大宣传效果。项目建成后,单项工程标注高标准农田、民生工程标志。四是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2021年,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皖农建〔2021〕80号),下发了《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意见》,选择黟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作为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探索实践,以此拉升标杆,提升标准。五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与规划修编工作,初步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运行情况。聘请第三方完成了市及各区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着手开展 “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规划修编。
三、自评结论
对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经认真评分,我市自查自评得分100分。
2021年度黄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自评得分 |
前期工作(8分) | 任务分解 | 2 | 按要求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的,得2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2 |
项目审批及备份 | 4 | 及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填报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的,得4分;未按时完成的,不得分。 | 4 | |
项目储备 | 2 | 根据有关规划和要求,建立相当规模项目储备的,得2分。 | 2 | |
建设进度与质量 (35分) | 建设面积及工程质量 | 20 | 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下同)建成面积完成年度任务、建设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得20分;建成面积低于年度任务的,每减少1%,扣1分。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质量,每发现一项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年度任务完成比例 | 10 | 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含当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80%以上的,得10分;比例不足80%时,每减少5%(不足5%,按5%计算,计算方式下同),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耕地质量提升 | 5 | 在高标准农田上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如耕作层剥离回填、秸秆还田等),措施覆盖面积达年度任务量的80%及以上的得4分;不足80%时,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为止。在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5 | |
资金投入(25分) | 财政资金 | 23 | 有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资金达到亩均投入基本要求的,得20分;市、县(市、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亩均投入标准,在基本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0%,加1分,上限为3分;未达到亩均投入基本要求的,每减少10%(不足10%,按10%计算),扣3分,扣完为止。 | 23 |
社会资金 | 2 | 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益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竣工验收和上图 入库 (12分) | 竣工验收 | 6 | 按照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已竣工项目在半年内全部完成验收的,得6分;未按要求在半年内完成验收的,根据占应验收项目的比例,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6 |
上图入库 | 4 | 及时完成上图入库工作,且数据真实准确的,得4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上图入库、新建项目与已建项目重叠、项目区存在明显非耕地地类等问题的,每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新增耕地 | 2 | 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新增耕地面积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建后管护和制度 建设 (10分) | 落实管护资金 | 7 | 市级安排落实项目管护资金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对已竣工验收项目,全部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的,得5分;任何一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扣完为止。 | 7 |
制定管护制度 | 3 | 按照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市级相关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每1项得1分,总分3分,得满为止。 | 3 | |
日常工作(10分) | 监管监测系统填报 | 10 | 按照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中准确填报数据,高质量完成项目进展调度等工作的,得10分;存在未按时间报送调度材料、数据错误以及调度材料与监测监管平台填报数据不一致等问题的,根据日常工作汇总,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10 |
合计 | 100 | | 100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在线网 zgxzzx.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