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华使用伪造的联合收割机证书、使用其他联合收割机牌照以及
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8日上午,仪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和公安交通警察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华的联合收割机及其行驶证信息,与省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同一号牌的联合收割机登记信息不符,且张某华的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证件已经被注销。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固定证据,确认这是一起涉嫌使用伪造的联合收割机证书、使用其他联合收割机牌照以及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的违法行为。
【调查与处理】
2020年9月28日9时20分,本案当事人张某华,驾驶号牌苏K*****货车装载一台洋马4LZ-2.8A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在仪征市月塘镇兴月路与龙山路交叉口20米处由东向西行驶(转场作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联合收割机未悬挂号牌,于是出示执法证件,要求当事人出示联合收割机的操作证、行驶证、号牌及跨区作业证,当事人出示了行驶证、号牌1块及跨区作业证,未能出示操作证。农机执法人员当场调取“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手机版)”数据,发现当事人出示的号牌号码为苏103****的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所记载的发动机、底盘编号及品牌型号等信息,与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并且涉案联合收割机实际品牌型号为“洋马4LZ-2.8A”,而信息系统显示的品牌型号却为“久保田4LZ-2.5(PRO688)”,当事人在事实面前承认其使用伪造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系统中输入张某华的身份证号又发现,其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已于2013年10月由于长时间未按规定换证而被注销,当事人案发前长期无证从事机收作业。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检查照片,使用手机地图软件进行现场定位截图,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图》,经请示局负责人后对该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及跨区作业证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次日又与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0月15日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仪农(农机)告〔2020〕2号>,并于当日直接送达当事人,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放弃了上述权利。
2020年10月27日,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合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收缴伪造的行驶证及使用的牌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
1.当事人使用伪造的联合收割机证书、使用其他联合收割机牌照的行为,构成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照该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予以行政处罚。
2.当事人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的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的规定。
3.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典型意义】
发放《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实行联合收割机高速公路运输免费通行,是国家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部分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联合收割机机主,为了跨区作业时能免费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不惜以身试法借用其他联合收割机的号牌冒领《跨区作业证》,甚至办起了假行驶证、假号牌来逃避检查,搞“一牌两用”“一牌多用”,使一些不符合登记条件、无牌无证的联合收割机投入到跨区作业市场,殊不知,这些伎俩都难逃执法人员“法眼”。这样的农机具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也没有办理农机保险,安全状况和事故善后均得不到保障,给农机安全生产造成了不小的隐患。农机违法案件往往数个违法行为并存。案例中,当事人不仅使用伪造的联合收割机证书、使用其他联合收割机牌照,还存在无证驾驶操作联合收割机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还会造成保险理赔受限受阻,更让自己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供稿部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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