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做好农业相关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告知:
一、依法严惩农资(包括但不限于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农机等)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渔业捕捞、涉农工程项目实施等农业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
二、依法深挖彻查农业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相关公职人员在农业相关领域治理中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甚至利用职权协助黑恶势力实施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凡有农业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对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四、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涉农经营主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同农业相关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做坚决斗争,踊跃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部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18-86090999。
上一篇:一图读懂“扫黑除恶"
下一篇:涉农领域的“黑”与“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在线网 zgxzzx.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