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安乡县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69.44万元工资发放给32名农民工。在拿到工资后,农民工连声感谢。
原来,易某等32人与江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在该院作出民事判决生效后,江某仍不自觉履行义务,易某等32人便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案款执行到位,承办法官对该系列案进行优先执行,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了解到江某在某建设公司有工程款及报建费、施工许可费、安全措施费等可供执行后,及时作出裁定书,提取到该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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