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满足生产过程中对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实际需求,近日,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出台有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列入重点支持范围:一是能够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打造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特色品牌的;二是能够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结合,实施种养结合,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农业的;三是能够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相结合,能够针对地块内土壤数据指标及种植结构,通过秸秆腐熟深翻还田、根茬旋耕还田或施用以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措施,实现土壤肥力保持或持续提高,有意愿持续加强对耕地质量提升方面投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同时,鉴于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偏低,对实际需求较高且具有较好前景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纳入我市农田建设PPP项目储备库,按照PPP项目管理规定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实施。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在线网 zgxzzx.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