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潍坊市昌乐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材料联络员制度,严把档案材料入口,突出工作关键点,切实做到每份入档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优化干部档案联络员作用。制定《报送档案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要求档案材料联络员认真鉴别报送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检查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对收集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整理之后,填写《档案材料报送单》,由科室负责人和报送员双签字确认,按照规定及时送交管档单位存档,严禁将涂改、涉嫌造假和来历不明的材料送交归档。
把好信息复核审验关。干部档案材料联络员报送档案材料之后,档案管理员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逐份审核入档材料的“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对于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干部基本信息与组织认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接收,对于核对无误的当场签收,有效避免了材料丢失、信息错误及遇到档案中缺失材料时责任不明确的现象。
强化审档人员培训和管理。明确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审核档案人员签订《承诺书》。制定每月培训一次的制度,要求审档人员对入档材料及时进行整理装订,避免散材料过多,不得在档案材料上直接更改、加盖校对章,确需更正的重要内容应形成书面说明存档备查。(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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