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临沂市莒南县朱芦镇将党员负面行为劝诫制度与党员积分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置相结合,探索实行党员负面行为劝诫全程记实制度,采取“一二三四”工作法,教育督促党员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严格一个标准,明确劝诫范围。严格纳入标准,每月各党支部根据收集和掌握的信息,对全体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梳理,明确将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参加党组织生活次数不达标的,对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积极的等13类情形作为劝诫对象,根据其具体表现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分别进行警示提醒、责令纠错和教育转化。对需要给予警示提醒的党员,由党支部研究形成劝诫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对需要给予责令纠错的党员,由支委会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社区党总支批准;对需要给予教育转化的党员,由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关注两类重点,把握整改方向。将因党员积分不达标或参加组织生活不及时而被纳入劝诫的党员和因不配合甚至阻挠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而被纳入劝诫的党员作为劝诫重点,对于党员积分不达标或参加组织生活不及时的党员,重点从督促其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入手,通过劝诫,让被劝诫对象能够珍惜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对于不配合甚至阻挠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党员,重点从帮助其整改问题入手,引导党员在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三张清单,规范劝诫程序。为被劝诫党员建立一人一档,根据劝诫类型,分别建立警示提醒、责令纠错和教育转化三类全程记实档案,进一步细化程序要求,详细记录劝诫对象谈心谈话、书面检查、思想汇报、问题整改和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劝诫时限结束后,记实档案作为党组织提出劝诫意见的依据,根据全程记实情况,警示提醒和责令纠错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既往不咎,教育转化对象经帮扶教育整改到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原党支部,如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给予劝退或除名处置。
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劝诫效果。劝诫过程中,采取谈话提醒、公开通报、结对帮扶和跟踪管理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劝诫效果。谈话提醒,即由党组织派员与劝诫对象本人进行谈话,告知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公开通报,即对纳入劝诫党员实施定期公开通报制度,督促党员自查自纠,努力使党员从被动劝诫转为主动守诫,起到告诫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结对帮扶,即由1名支部委员与劝诫对象进行结对帮扶,定期与其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情况,帮助其完成整改;跟踪管理,即告知劝诫对象应整改问题后,对其表现进行跟踪管理,其中,警示提醒和责令纠错对象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踪管理,对教育转化对象进行为期6个月的跟踪管理,重点监督参加党组织生活和问题整改情况,防止劝诫后出现问题反复现象。今年以来,全镇共劝诫党员30名,已全部建立全程记实档案。(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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