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宣传强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多种新媒体宣传禁渔期、《渔业法》相关内容,设立并公开非法捕捞举报电话,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目前,已在全县13个镇、居民聚集点、沿河重点水域悬挂标语横幅43条,在农贸市场、码头等粘贴和发放禁渔通告3000余份,确保禁渔“电视有影,网上有字,码头有禁令、手机有新闻”。(2)部门联动形合力。与公检法密切衔接、互通信息,共同研究渔政案件刑事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案件移交程序,不断提高渔政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目前,已开展公开庭审1次,办理各类涉鱼案件14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5案,涉渔刑事案件9起,收缴各类网43副、没收违法捕捞船只3艘。(3)突出重点提频率。分析和研判可能出现非法捕捞等违法现象的重点河段、人群和节点,有目的性开展巡河护渔行动,做到重点河段每次必巡、重点人群经常走访、重要节点常态巡查,从各个环节杜绝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对长宁境内天然水域开展查禁和护渔活动188余次,现场放生渔获物约65Kg,生态补偿放流鱼苗631Kg(约合15880尾),禁渔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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