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常态的大背景下,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经常性地开展提醒、函询、诫勉成为日常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对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帮助教育同志少犯错误或者纠错改过具有重要意义。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干部提醒函询诫勉的适用情形、规范流程,本着依纪依规、权责一致、归口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泰安市岱岳区研究制定了《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流程》,指导监督工作的开展。
明确工作重点内容。针对开展干部提醒函询诫勉适应情形、如何开展、开展的主体、留存材料等问题,在制定《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流程》的过程中,区分提醒、函询、诫勉三种处理方式,对适用情形、组织实施流程、具体实施主体、需要存档资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条目清晰、一目了然,确保每名组织人事干部拿到就会用,用就能用对,着力解决好“谁来谈、怎么谈、如何办”三大问题,为开展提醒函询诫勉提供依据。
规范具体操作流程。为确保科学有效地开展好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准确记录、客观还原干部受提醒函询诫勉的相关情况,在明确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对开展提醒函询诫勉需存档资料做出单独要求,设计了申请表类、通知书类、承诺书类、反馈函类9种文书格式。比如在开展诫勉时,要将相关问题的原始调查报告、领导批示、证据材料、《诫勉申请表》、《诫勉书》、谈话记录、书面检查等进行立卷归档保存,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提醒函询诫勉工作的标准和水平。
贴近工作实际要求。在制定流程过程中,坚持易于操作的原则,在设计上既满足上级关于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的规定动作,又注意简单实用,便于操作。比如在对干部开展提醒流程设计上,在提出建议环节,经组织部主要领导同意后即可对干部开展提醒,而在对干部开展诫勉时,因考虑到诫勉处理有6个月影响期,所以在流程设计上较为慎重,需要经过提出申请、研究确定、组织实施等环节,在操作中层层研究、层层报备。再比如,对干部开展函询时,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函询回复采信反馈办法》的新精神、新要求,设计了《函询通知书》《函询说明真实性承诺书》等规范性文书格式,确保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动作不走样。(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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