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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要不得,无证经营农药被处罚

时间: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济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其辖区一园林机械服务部违规经营农药,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店内存放一定数量的农药。经过询问,当事人承认这些农药是用来销售,自己正在准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本以为农药经营许可证很快就能办下来,提前营业“热热身”没什么大问题,结果被执法人员查个正着。由于当事人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农药使用与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息息相关,规范农药经营事关百姓舌尖安全。农药不等同于一般商品,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农药。由于大多数的种植户文化水平较低,用药往往凭经验、随大流,对于假劣农药辨别不清,使用不当达不到防治虫草灾害的效果,还以造成药残危害健康。

  为此,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年开春第一时间启动以农资打假为主要内容的砺剑护农1号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截至目前,已经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280余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余份,涉及农药经营案子20余件。下一步,大队将加大持续执法力度,通过“严管重罚”,推动农药经营日趋规范,全力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snyw/zljg/nzdj/202005/t20200526_3112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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