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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和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政策解读

时间: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扶持措施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21号)精神,为积极应对疫情造成的影响,提升我市水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实施方案》和《2020年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天津市水产种业发展扶持及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我市海水工厂化养殖企业进行扶持,本次扶持对象为养殖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企业,该项补助资金仅支持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系统,扶持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通过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和改造循环水处理设施设备,促进工厂化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减少养殖尾水的排放,减少对环境压力,拓展海水养殖绿色发展的空间,提高养殖水产品品质,提升单位面积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促进海水养殖产业稳步发展。

  根据《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天津小站稻振兴规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小站稻振兴,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稻田主要种植区域,通过政策扶持补贴,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项目。该项目2020年计划新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面积40000亩,总计补贴800万元,主要针对稻渔工程建设符合《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的国有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于稻渔工程、苗种和饵料等费用,按照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稻渔工程、投入苗种、饵料等资金总额的50%(以审计报告核定为准),每亩最高补贴200元。通过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的实施,合理利用稻田空间,发展稻蟹、稻虾等综合种养,拓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单位面积产出效益,达到以保障粮食生产供给为根本,科学、合理、高效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目的。

  

  文件链接:天津市2020年工厂化养殖循环水设备维护项目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_13546/zcjd/202004/t20200403_2136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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